今天有熟人召见了CDE官员,向其咨询了一些他们对申报资料的审评要点,对我们应该有用,这里总结给大家:
合成资料:1、反应基本可行性。
2、各步反应产物的是否有可控方法。
3、具有光学性质的(拆分、光学性质的起始原料)质控方法。
4、总结出各步的中间体有哪些、残留溶剂有哪些,然后到质量研究资料去找相应的研究内容。
制剂资料:1、处方筛选可行性(举例:要做某某葡萄糖注射液,却在处方筛选中做了一个以氯化钠配伍的处方)。
2、工艺没有大的常识性错误。
3、考虑辅料对质量研究工作的干扰。
质量研究:1、一般检查项:项目应完整,对于新药要重点阐述为何要制定该检查项,试验原理是什么。(个人意见对于5、6类各检查项目一定要全)
2、有关物质:重点审查项目,合成中间体应全检,对于未检查应有充分理由。
3、残留溶剂:一、二类溶剂必须研究,(个人意见只要用到的溶剂都检查不管几类),应有方法学(线性、精密度、最小限等)。
4、含量测定:非重点项目(他们认为这项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对于方法学部分只要项目完整,不会做很严格的要求。
5、所附图谱要完整。
6、对于制剂的质量研究,重点看是否对空白辅料做了详细的研究,证明对测定的有无干扰。
稳定性研究资料:1、项目完整(个人意见不要怕考察的项目多)。
2、能用数据说明的要有数据,不要仅以“合格”“小于1%”这样的字眼来描述结果。
3、所附图谱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