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hun870605(justforyou9) 发表:原文由 vandyke(vandyke) 发表:
期间核查主要考查的还是对象的稳定性,因此严格来说用新的标液核查旧的标液是否En值超过1,是跑偏了,除非前提是旧的标液在它刚配制时就证明浓度是你的目标浓度,而这个证明又需要另一瓶来验证,变成循环论证了。
其实,只要在溶液配制的当天做一组数据保存,经过若干时间再做一次,比较两组数据的值即可。这才是期间核查的本意。
这样做时,要注意不确定度。此时应该在配制溶液时考虑到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只要期间核查时的结果落在这个不确定度内,就表明是稳定的。稳定性的不确定度是实验做出来的,同时要规定一个限值。
话又说回来,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可不是那么好做的,对于有证标准物质我们不需要做,对于内部标准物质(无证),我们尽可能做。做的前提是有合适的核查标准,也就是一个比被核查对象稳定的对象。那么如何证明仪器比你配置的标准物质稳定呢?(也许溶液已经变了,但是由于仪器的漂移抵消了溶液变化量,反而测得准了呢)
第一段话还好理解。
但老师你说核查的本意是:只要在溶液配制的当天做一组数据保存,经过若干时间再做一次,比较两组数据的值即可。
这个不能理解,比较两组数据的值,有什么意义?考察溶液的稳定性?就算溶液稳定性好,也不能说明溶液的真实浓度就是包装上面的浓度。。。而且,做两组数据的时刻,仪器的状态很难达到完全一样,仪器的状态不一样得出来的两组数据比较也就没意义了啊
老师请赐教
原文由 vandyke(vandyke) 发表:原文由 chun870605(justforyou9) 发表:原文由 vandyke(vandyke) 发表:
期间核查主要考查的还是对象的稳定性,因此严格来说用新的标液核查旧的标液是否En值超过1,是跑偏了,除非前提是旧的标液在它刚配制时就证明浓度是你的目标浓度,而这个证明又需要另一瓶来验证,变成循环论证了。
其实,只要在溶液配制的当天做一组数据保存,经过若干时间再做一次,比较两组数据的值即可。这才是期间核查的本意。
这样做时,要注意不确定度。此时应该在配制溶液时考虑到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只要期间核查时的结果落在这个不确定度内,就表明是稳定的。稳定性的不确定度是实验做出来的,同时要规定一个限值。
话又说回来,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可不是那么好做的,对于有证标准物质我们不需要做,对于内部标准物质(无证),我们尽可能做。做的前提是有合适的核查标准,也就是一个比被核查对象稳定的对象。那么如何证明仪器比你配置的标准物质稳定呢?(也许溶液已经变了,但是由于仪器的漂移抵消了溶液变化量,反而测得准了呢)
第一段话还好理解。
但老师你说核查的本意是:只要在溶液配制的当天做一组数据保存,经过若干时间再做一次,比较两组数据的值即可。
这个不能理解,比较两组数据的值,有什么意义?考察溶液的稳定性?就算溶液稳定性好,也不能说明溶液的真实浓度就是包装上面的浓度。。。而且,做两组数据的时刻,仪器的状态很难达到完全一样,仪器的状态不一样得出来的两组数据比较也就没意义了啊
老师请赐教
比较两组数据的意义就是期间核查的意义,期间核查只能证明被核查对象是否稳定,从来不去证明被核查对象是否准确,准确与否是溯源的问题,期间核查不具备溯源性。
你说的最后一句话很深刻,“仪器的状态很难达到完全一样,仪器的状态不一样得出来的两组数据比较也就没意义了啊
”。这正是我一直强调,做有证标物的期间核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原因。对于有证标物,我们应当检查保存环境、包装有无破损、标物是否泄露、沾污等。对于可多次使用的CRM,用另一个未开封的同样CRM来核查勉强可以说的过去,但是千万被忽视统计学的问题,例如异常值、正态分布检验、相容性检验等
原文由 vandyke(vandyke) 发表:
回40#,贴出中美两国标准物质认定的一些模式和规则,就是想表明,CRM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认定值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不是来自于生产机构自信满满的“宣称”,CRM的有效期不是想当然的1年或者5年,只要保存得当,使用正确,认定值的变动量逃不出给定不确定度的掌心。CRM是用来核查别人的,不是被别人核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