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按检验工作流程图流转,在检验任务单上交接签署时应该核查样品状态。
业务受理部门样品受理员在样品或其外包装上贴上样品标识,标识上填写样品受理号、样品批号、送样时间,同时在“未检”栏里打√,样品传递到检验室时由其样品管理员在检验任务单上签收认可。
样品送达检验室后,由检验室样品管理员做好样品登记,并将待检样品分类放置整齐。
实验室检测样品应分区域放置,设立“待检”、“检毕”区域,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不同检验状态样品混淆。
检验人员领取样品检验时应办理领取登记手续,检验室样品管理员在样品标识“在检”栏上打√,检验人员之间传递样品时,不得改变样品标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