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制度
1. 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 有专人负责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样品状况和样品检验的适宜性,包括样品接收时的性状进行验收。
3. 有专人负责做好样品登记、编号、入库以及样品状态标识(留样、待检、在检和检毕)工作。需要时,按要求保留复测样和备份样。
4. 实验室人员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避免非检验性损坏。
5. 样品应有专间贮存,专人负责,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相符。
6. 样品保存期满应及时处理。样品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7. 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8. 易燃、易爆和有毒样品应隔离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记。
9. 应注意保密,不得泄露客户的样品信息。
庄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