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法律层面对受贿的定义都不明确,楼主怎么定义的呢?
按理来说,应该分受贿利益多少区分对待,或者楼主也可以高薪养廉,你受的贿哪怕只有一毛都开除,让人不忍心为了那点小钱丢掉工作。
如果是我,我会依采购物品品质来判定,这里的品质包括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如果选择的是合理的(你解释的通),我就当公司福利了(有人愿送,不拿白不拿);如果刻意、带有倾向性采购物品,损害到了公司利益,sorry,你自己站出来解释清楚,说不清楚自己说怎么个死法。
要受贿也是我去受,你去受贿,能受到几个子,把自己当叫花子呢,万儿八千、千儿八百的就把良心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