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抽样的关键是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均匀性,为此随机性抽样是关键。因此CNAS-GL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的4.1.1 条要求“对能力验证计划所制备的每一个样品编号。从样品总体中随机抽取10个或10个以上的样品用于均匀性检验。若必要,也可以在特性量可能出现差异的部位按一定规律抽取相应数量的检验样品”。可见应该先编号再在编号的样品总体中随机抽样。完成了抽样后,也就直接进入了“检验”阶段,所有被抽到的样品无一例外要检验,也就没有必要再次重新编号,使用抽样前的编号也就足够了。
原文由 zal(zal) 发表:首先必须明确抽样检测的目的主要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有害,或者判定各批次产品质量的优劣。从客户那里抽回的样品,抽样时为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必须排除一切干扰进行随机抽样,但一旦抽取了样品,这些样品就不能再以主观或客观理由更换,检测由实验室执行,客户无法进入实验室干扰实验人员的检测活动,实验人员也无法在这些样品中拒绝检测哪一个样品,因此客户和实验室都知道样品的编号,并不影响其检测进行。如果到实验室再搞个密码号,为了确定哪个样品有问题或各样品品质优劣排序,密码号与原来的样品编号还是要一一对应,这种另搞一套密码号的做法没有起到什么好作用,反而增加了号码对应关系的一层管理工作。使用原有样品编号,不另搞一套密码号,反而会使客户打消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因某种原因“偷梁换柱”的怀疑。
这有点象我们的抽样方法样品制备中四分样的方法,
我们的抽样是从客户那里抽回的样品,这个编号客户是知道的,如果到实验室是不是还应该有个密码号,确保样品在检测过程中不受外界影响....
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不知有没相关参考依据~~
首先必须明确抽样检测的目的主要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有害,或者判定各批次产品质量的优劣。从客户那里抽回的样品,抽样时为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必须排除一切干扰进行随机抽样,但一旦抽取了样品,这些样品就不能再以主观或客观理由更换,检测由实验室执行,客户无法进入实验室干扰实验人员的检测活动,实验人员也无法在这些样品中拒绝检测哪一个样品,因此客户和实验室都知道样品的编号,并不影响其检测进行。如果到实验室再搞个密码号,为了确定哪个样品有问题或各样品品质优劣排序,密码号与原来的样品编号还是要一一对应,这种另搞一套密码号的做法没有起到什么好作用,反而增加了号码对应关系的一层管理工作。使用原有样品编号,不另搞一套密码号,反而会使客户打消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因某种原因“偷梁换柱”的怀疑。
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GB/T2828.4-2008的第7条规定了“实施抽样检验的程序”。其中7.7条讲述了“抽取样本”的方法,样本抽取方法中再三强调了“随机”一词,“简单随机”、“分层随机”是其使用的关键词。7.8条讲述了对“检验样本”的规定,提出了“对事先规定的各检验项目,按……逐一检验样本中的每个样本单元,……”。既然要逐一检验“每个样本单元”,并非再抽样本中的样本进行检验,还有必要为防止抽样中的主观性和舞弊行为再重新编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