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bzh99312(abzh99312) 发表:
不同意造假一说,一般来说较大型的公司不会选择造假的方式处理。
方法偏离可能是重点,比如人家就是取样量偏离到0.5了呢,甚至是定容时有进一步浓缩呢,这样的话,做到这个检出限也就不是问题了。
而且可能多数检测机构都会以确认可行的内部方法(标准方法偏离优化后)执行检测,而不是以报告中的标准执行,当然,前提是方法之间可比的情况下。
原文由 skytoboo(skytoboo) 发表:我 说的 是客户 指引 的 ,做 客户 标准 就 要 严格 执行 他们 的 指引,否则偏离他们的 方法
关于MDL的做法 好像有相关的标准号,你说的我也听说过,但不知道出处在哪儿?
关于SD计算检出限是有相关标准的。
GBT 21187—200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做7次算SD
JJG 694-200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要求是11次
GB/T 27404-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这个是20次
不过上面两个标准针对的是仪器检出限,下面的是方法的测定低限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19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