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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2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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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室、各科研平台: 为了给教学、科研提供方便,服务上门,同时加强对试剂、耗材采购的管理,按照学校的要求,设备处对试剂、耗材类供应商进行了公开招标,初步建立起了试剂、耗材协议供应商库。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按相关要求增补协议供应商,以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求。现将中标协议供应商名单公布在设备处网站,各用户根据工作需要首先在协议供应商处自行购买相关试剂、耗材。需要说明的是:中标供应商为协议供应商,招标只确定供应商的资质及供货折扣价,各用户在采购时可以针对供应商的商品折扣报价与其协商,最终确定成交价。用户对服务态度恶劣,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开飞票等不良行为的协议供应商要及时向设备处投诉并保留好证据,学校将依照合同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并取消其协议供应商的资格。学校对协议供货商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相关信息将在校园网设备处网站发布供校内用户单位直接查询。详细情况请查询设备处网站。 因科研需要的试剂、耗材在协议供应商处不能采购的,执行先审批后购买的程序。审批权限和流程按重医大文(2016)8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分散采购时,用户不得现金交易,只能通过学校财务转账支付或刷公务卡。通过银行转账,要保留好银行有关小票回学校报账。报账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在非中标协议供应商处购买了试剂、耗材的用户,请于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内按学校规定验收支付,过期学校将不再予以转账报销,用户责任自负。报账程序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设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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