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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白酒食品标签
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评中心:屈文慧
我国是一个白酒大国,有着巨大的白酒消费群体,但是市场上的白酒五花八门,所以大家在选购白酒时都只能通过食品标签来进行选购,那么我来给大家简单的讲述一下白酒的食品标签。
根据国标,我国2015年3月1日以前生产的白酒均执行GB 10344-2005,以后的白酒均执行GB 7718-201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下面来为大家以真实的标签为例讲解一下白酒标签的内容。
1. 食品名称
名称应在标签的醒目位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或俗名。
2. 配料表
原料清单中各种原料应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量的多少顺序进行标注。
3. 净含量和规格
白酒味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表示。根据样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表示方式和字符的高度都是有要求的。
净含量计量单位的表示方式和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见下图:
通俗的讲说,一瓶500mL的酒,如果标示成了0.5L是不合格的,而且它的字符高度最低要为4mm否则也是不合格的。
4.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5. 日期标示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若日期标示未在该位置,则也算不合格。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根据GB 2757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白酒酒精度一般都大于10%vol,所以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
6. 贮存条件
7. 食品生产许可证
即QS标志,为强制标示内容。
8. 产品标准代号
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9. 警示语
根据GB 2757,生产日期在2013年8月1日以后的白酒,都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纸箱和外盒都必须标注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10. 酒精度
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11. 其他硬性规定和建议
11.1不允许出现第一、唯一、最、多少年陈酿等极端夸张形容用语;
11.2 获得国家认定名优产品荣誉的产品标识,必须标明获得的有效时间。
当大家看到一个食品标签时,强制标示内容按照上述几点一一核对,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总之不准虚假标注产品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