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十二届原创】到底是法无禁止即可行,还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浏览0 回复40 电梯直达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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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rayolei(rayolei) 发表:
楼主还是没有完全明白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意思。
可以解释一下吗?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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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yl3367898(zyl3367898) 发表:
没有资质的最好不要出报告,给自己找麻烦。
是的。不过是针对第三方检测公司而言,对于公司内部或者公司作为供应商所向甲方证明的检测报告而言并不适用。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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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承之(dacaoyu) 发表:
不出具证明作用的报告 可以不需要资质
对的。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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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马力(v2795804) 发表:
为什么论坛里出现的网址都不能直接打开,这方面论坛得改进
好像可以吧。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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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al(zal) 发表:
如果是科研机构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吧
否则没有资质一般不接这样的活,接过来人员劳心劳神的做了数据,并受着毒害,最终结果也不能公开公正企不是白忙活吗~


科研机构这个并不是第三方检测,如果科研机构比如像中科院研究所下成立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如果在以上几个领域出具社会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也是要遵守的。
此文只针对第三方检测,并且指定上述几个领域。公司内部或者公司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证明的不在讨论范围。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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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高冷病患者(v2866535) 发表:
单纯从法律法规意义上来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的报告需要盖CMA章,如果不盖章,需要备注该报告仅供科研、内部质控之用,不具有证明意义等类似的描述。

一般情况,我们都是这样出具的,包括我经历的这三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基本上都会有没有资质出具报告的情况,但是就像我说的,监管这个的几个部门没有实实在在的进行负责,但是如果事情被摆到明面上,就像上次闹的轰轰烈烈的自如公寓的检测报告,出具的甲醛检测报告的检测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虽然也是注明了内部检测,但是被重点指出这是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该检测公司被要求整改。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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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高冷病患者(v2866535) 发表:
回到楼主最初的问题,没有资质,可不可以出报告?现实的情况是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可以。
申请CMA,首先要使用标准方法,也就是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地方、行业、出版物等发布的方法。非标方法也可申请,但是市场监督部门、评审老师为了保险起见,设置大量门槛来拒绝非标方法。像本人所在汽车材料、汽车零部件检测,使用的都是各主机厂自行编制的企业标准,根本无法申请CMA,也就无法盖CMA章。
实际上对于主机厂来说,只要你通过了他们的评审,进入了他们的供应商名单,能解读他们的企业标准,具备检测能力,他们根本不需要你盖cma或者cnas章。

我对整个检测行业认识有限,但是我猜除了汽车行业,肯定还有大量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这时候不能一概套用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没有cma就不能出报告了。
CMA非标基本是过不了的,系统上没有选项根本无法填写,只能申请CNAS。对于供应商和采购商而言,相当于乙方和甲方的关系,并不是出具社会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那样是可以出的,并不在讨论范围内。
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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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把我帖子删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本来资质认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认监委要求司法鉴定实验室必须要通过资质认定,司法局有要求通过CMA CNAS均可,这就造成部门扯皮,分享到的文章里面涉及到的上位法的问题,资质认定现在没有上位法支持,所以就某些领域而言,还真不如CNAS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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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伟(haiyuzhi)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把我帖子删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本来资质认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认监委要求司法鉴定实验室必须要通过资质认定,司法局有要求通过CMA CNAS均可,这就造成部门扯皮,分享到的文章里面涉及到的上位法的问题,资质认定现在没有上位法支持,所以就某些领域而言,还真不如CNAS
公众号链接什么的不能发在论坛里。我没权限删,可能认可版主认为有打广告的嫌疑吧。
检测老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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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伟(haiyuzhi)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把我帖子删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本来资质认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认监委要求司法鉴定实验室必须要通过资质认定,司法局有要求通过CMA CNAS均可,这就造成部门扯皮,分享到的文章里面涉及到的上位法的问题,资质认定现在没有上位法支持,所以就某些领域而言,还真不如CNAS
CNAS实际上比CMA要严格,CMA是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出现不同领域的不适用。就比如国标行标,会出现有很多部门制定的,相互不关联甚至相互矛盾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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