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timstoicpms(timstoicpms) 发表:我买过 4台 ICP设备:5110 ICP-OES 是我单位与安捷伦直签的 人民币合同,100%付款给 安捷伦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7700 7900 ICP-MS、去年的8900 ICP-MS/MS,都是 100%付款给 外贸经销商(外贸经销商就赚个汇率差与1%的外贸代理费,不垫资)所谓的三方合同就是这样的,全程没有安捷伦的任何印章。抱歉,我们这儿的合同不允许上传,确确实实有原厂的印章。并且当时投标文件上关于售后服务条款是加分项的,这也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说的关于商业贿赂和投诉都有据可查,当年闹得沸沸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