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楼主,盲猜一下你的委托方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行政机构或者数据直接提供给他们用。我们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这种情况,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具体对接人员没征得上面领导同意或者领导不过问,等出了报告觉得按区域或者按点位出具更合适提出拆分报告的要求,个人觉得这种情况只要是一个点位的监测项目能完整出具(包括超标和复测)到一份报告中不算《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选择性数据和出具报告。流程的话如果原委托中没有写明如何出具报告让客户写个申请或者补充说明,原报告按贵单位体系文件规定收回作废,重新按客户要求出具新的检测报告并签发即可。对的,是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