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理解的没错,当时HJ/T 91-2002中描述确实是这个意思,但此技术规范地表水部分已经被HJ 91.2-2022代替,污水已经被HJ 91.1-2019代替。新的规范包括后续新发布的标准已经无此说法,这几个指标建议楼主分析操作如下:
1、悬浮物根据GB/T 11901-1989规定,一般情况下取混匀的100ml分析即可;
2、BOD5根据HJ 505-2009进行取样,一般不少于1L,测试前根据粗判取合适体积,也需要调节pH和DO数值;
3、硫化物根据HJ 1226-2021规定取样体积为200ml,分析时准确量取200ml进行预处理,如果浓度过高时可以少取;
4、油类根据HJ 637-2018或者HJ 970-2018规定是不能取满全部转移分析;
5、余氯根据HJ 586-2010规定要充满采样瓶,分析用量一般是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