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sthjt.nx.gov.cn/)“公示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dqhjgl@163.com)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厅。 附件: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附件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范蒙 <0951>5160969,邮箱:dqhj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