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1.溯源问题:用分析纯试剂自己配制滴定用的标准溶液,已经用优级纯试剂进行标定了,是否还需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溯源?用基准试剂配制的标准溶液是否就不需要另再进行标定和溯源了?(注:所有计量仪器经过检定的))楼主,自行配制的标准滴定溶液按照GB/T 601-2016进行标定和使用即可,实际分析过程中也要做准确度和精密度质控;基准试剂配制的标准滴定溶液也需要标定,标准溶液也是直接使用即可,实际分析过程中也要做准确度和精密度质控。不同标准溶液或者质控样之间的比对也是一种溯源方式2.用分光光度计测硫酸根和氨氮,需要绘制的标准曲线,请问绘制标准曲线的周期一般可以是多久一次?有无相关规定?这个没有明确规定,生态环境类别监测技术规范中多数是说不能长期使用和借用,如下图引自HJ 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个人经验如果更换了试剂、环境温度变化等就需要重新绘制标曲,如果不绘制标曲就需要做中间点和零浓度点验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非常感谢回复,另特别说明一下,我用的是DZ/T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行业标准中的方法来配制和标定试剂,并没有按照GB/T 601-2016标准来标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也只是需要做好精密度和准确度质控就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