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核查”的定义忘了吗?“核查标准”是用于期间核查的装置,应该核查被核查对象的什么“性能”?还非要说“稳定性”吗? 还不要说吗?你学术流氓无非就是想在这里鱼目混珠,存心恶意,别有用心地忽悠误导新人及非计量专业版友。哪份标准,哪份指南,哪份教材里没有说?只有你这个不识相的学术流氓在这里无休止地搅屎。
被核查对象的“性能”除了“示值误差”外,还应包括“重复性”、“灵敏度”、“漂移”、“检出限”、……等,因此“稳定性”是指包括被核查仪器诸多计量特性共同产生的最终测量结果是否保持原有状态。 这就是你学术流氓正经歪念的曲解。我原话中的其他计量特性中的
“稳定性”呢?被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学术流氓给偷吃啦。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把
“稳定性”曲解成包罗万象无所不能的万能指标。那为什么不将“期间核查”改称“稳定性考核”呀?两者有什么区别?GB/T27431-2023以及CNAS-GL042:2019说了不需要核查其他计量特性,只需核查
“稳定性”吗?铁证事实已经摆在这里,你这个空前绝后的
“拧种”还要在这里咬住屎橛子不松口。既晒不出证据,又拿不出实际案例,你就是一个十足的
学术无赖!
如果你有一点点计量基本常识,就应该明白仪器的准确性由检定/校准活动确定。“使用中检查”指的是什么,请你学习它的定义,请你不要又犯概念混淆的老毛病,不要在这里又混淆“使用中检查”与“期间核查”这两个概念。 你学术流氓恐怕连一点点计量基本常识都没有。测量设备经检定/校准确定了准确性后,使用期间要不要实施核查、验证等手段,对测量设备是否失准(或有失准的趋势)进行监控?现在是让你回答“使用中检查”是指什么,你不知道就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无能,放那么多屁干什么。
期间核查的定义是监控被核查对象是否保持原有状态,只有你这种人,拿用于检定被核查对象的标准的计量标准当成核查标准使用,不惜“花巨额成本”,拿国家和企业的钱不当钱,去完成只需花小钱或不花钱即可完成的期间核查任务。 有种把你们家的电子天平、硬度计的期间核查记录晒出来给大家看看,看到底是使用什么“核查标准”对被核查对象进行核查的。看到底是使用
具有准确性和溯源性“参考量值”的计量标准,还是你那
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废品”。不丢人吧学术流氓。给你证明自己的机会你不敢接招,就不要怪我骂你这个招骂、找骂、不识相、给脸不要脸的贱货了。
“核查标准的参考值”需用更高准确性的计量标准通过校准“赋予” 蠢猪啊,那是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第6.3.2条a)款(见24楼截图)所说的“参考值”已知的情况。
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将从校准证书获得的“校准值”赋予核查标准,违反量值传递或溯源的基本原理。 用这种方式赋予核查标准的“参考值”不具有“准确性”和“溯源性”吗,不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吗。那你日常用测量设备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所得到的“测量结果”是不是也不惧“准确性”和“溯源性”啊?哪里
违反了量值传递或溯源的基本原理?说明你对量值传递或溯源的基本原理是狗屁不懂。
因此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得到的值,不是“核查标准的参考值”。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的首次核查,是将校准证书的被核查对象准确性“原有状态”,保存在了稳定性优良的核查标准上,后续再次测量核查标准时的状态与其相比较,即可确定被核查对象是否仍然保持“原有状态”。 全国人民都认可这是“核查标准的参考值”,你说不是就不是啦,你算神马玩意儿啊。既然承认首次核查的结果是准确的具有溯源性的“原有状态”,后续与它比较验证,不就是“准确性”核查吗。其合格判据不就是“最大允许误差”吗。
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绝不是将“校准值”赋予“核查标准”。 首先这种操作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核查标准的“参考量值”未知。这不是将被核查对象所复现的量值赋予“核查标准”是什么?
根据量值溯源基本原理,被核查对象准确性低于校准它的计量标准,无法用它测量核查标准,再将计量标准赋予它的“校准值”转手“赋予核查标准”。 “计量标准”与“核查标准”是一个概念吗?哪里规定了“核查标准”的准确度
必须要高于被核查对象啊?
以上表述啥意思,学术流氓拎不拎得清啊?
因此初次核查的作用只是将被核查对象通过校准获得的准确性“状态”,保存在核查标准上,测得结果的大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间隔内,这个“状态值”不能改变,因此核查标准的稳定性是重中之重。后续核查仍然用被核查对象测量该核查标准,两次核查结果之差即可得到本次核查被核查对象的稳定性变化值。 什么叫
“测量结果的大小不重要”啊?该多大就多大,重要的是“参考值”的
准确性。不重要为什么在对核查标准进行赋值时需要
修正?不修正就不能核查被核查对象的“稳定性”了吗。“稳定性”核查是
后续核查结果与首次核查结果进行比较吗?有证据吗?真是蠢得死!
第1次核查目的,只是为了获得被核查对象的初始状态值,后续3次核查才真正是对被核查对象在规定时间间隔内的期间核查。第1次核查相当于赛跑起始点(0点),运动员只跑了3公里,没跑4公里。即,初始状态值的获得只是期间核查起始点,不是在规定时间间隔内的期间核查,在规定时间间隔内只进行了3次期间核查,因此只有3个核查结果。进行了4次核查,恰恰是你“这位不学无术的骂人流氓”的“狗屎解读”铁证。 如果第1次的核查结果是9.3,第2次的核查结果是10.1,第3、4次的核查结果不变(还分别是10.8和10.4)。按照你学术流氓29楼的说法(见下图),
该时间间隔内的“稳定性期间核查”结果是1.5-0.8=0.7,即(10.8-9.3)-(10.1-9.3)=0.7,或直接用10.8-10.1=0.7,结论是该时间间隔内的期间核查通过了呀?
下面就看31楼这位学术流氓怎么来自圆其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