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nsm_d5a8c0cd(Insm_d5a8c0cd) 发表:搞不懂为什么要主动注销全部旧的获认可能力范围。通常实验室都不会主动申请注销全部认可范围,除非在后期的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CNAS发现有部分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或者实验室因为某些项目的检测方法更新,技术层面满足不了新版检测方法的要求。或者是发现某些或认可项目的年业务量是在是太少太少,不足以维系运营的成本而主动放弃。现在CNAS官网公布的主动放弃而撤销全部认可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少,每个月都有很多家。但没有看见注销全部项目,又扩项新项目的机构。
实验室扩项新能力的同时注销全部旧能力,可行吗?会不会导致资质被撤销或暂停?
还是保留一部分旧能力,等扩项的新能力获认可后,再逐步注销剩余的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