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19830912 发表:
自己检定好像不可以!
因为国家规定计量器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规定用于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写得不完全)
由当地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出计量合格证!才可使用!
(项目中打“*”号的为国家质检总局145号公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和其它一般企业报名仅受理打“*”的项目,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和校准机构受理《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中的所有项目)这是从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上摘抄下来的一段,而其中容量瓶(常用玻璃量器)检定是非“*”项目,所以说一般的企业都可以做自较,就是想考这个检定证都不行哦,不给报名,郁闷吧!说什么只能报校准员证,属上海计量协会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