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ommitte for Laboratories (CNACL)
一、CNACL的成立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于1994年9月20日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和中国实验室认可工作发展需要授权成立,是统一负责管理中国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
二、认可委员会的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际上实验室认可的通用准则和惯例,制定我国实验室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认可原则、认可程认可准则等方面规范性的文件;
受理实验室的认可申请、组织和安排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的评审工作,并对满足要求的实验室予以资格认可;
对获准认可的实验室的资格保持状况实施监督和复评;
对实验室评审员进行培训、考核、注册和管理;
负责“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处理与实验室认可活动有关的申诉;
组织和参加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国际活动;
开展与实验室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三、认可委员会的委员单位
CNACL的管理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分别来自政府部门、社团、科研院所和实验室。其中,政府部 门的委员占40%,社团、科研院所的委员占30%,实验室的委员占30%。
四、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有以下益处
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校准和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
增强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获得与CNACL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
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可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
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
五、认可委员会的认可业务范围
CNACL认可实验室的业务范围分为两大类: A类为检测实验室,共16小类; B类为校准实验室,共10小类。
A 实验室检测类
电子、通讯、仪器仪表
电工
冶金及金属制品
非金属材料
建筑
机械及专用设备
食品、饮料、烟草
医疗、保险
化工、化学
安全用品
纺织、服装、皮革
交通运输设备
地矿产品、黄金、珠宝
文体用品及轻工产品
农(林)业、木材、家具
其他类
B 实验室校准类
几何量计量
热工量计量
力学计量
电磁计量
光学计量
化学计量
电离辐射计量
无线电计量
声学计量
时间频率计量
六、CNANL质量体系文件体系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实验室认可指南
实验室认可管理办法 (CNACL 101-99)
中国实验室认可标志管理办法 (CNACL 102-99)
实验室认可准则 (CNACL 201-99)
实验室认可程序 (CNACL 202-99)
实验室认可后扩充项目的程序 (CNACL 203-99)
实验室认可后监督和复审程序 (CNACL 204-99)
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CNACL 205-99)
量值溯源的政策 (CNACL 206-99)
能力验证的政策 (CNACL 207-99)
申诉/投诉工作规范 (CNACL 208-99)
实验室认可申请书 (CNACL 301-99)
实验室评审细则 (CNACL 302-99)
实验室评审报告 (CNACL 303-99)
实验室认可收费的有关规定 (CNACL 304-99)
评审组组成及评审时间安排的规定 (CNACL 305-99)
对不同专业领域实验室认可的补充要求 (CNACL 201-1、2、3、4、5、6、7-99)
七、认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图
八、国家认可实验室认可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