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控制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非常有意义。有网友问周司长,电子垃圾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环保隐患,据报道我国仍有个别企业为了谋取利益而进口电子垃圾,现在对这种做法能否进行有效的控制?也许需要协调海关、工商、环保等部门,但这件事也是很重要的。还有网友问周司长,国家是否会出台有关规定来规范二手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问题?对于街头流动未经许可的回收小贩问题会如何处理?
[周子学]我说一下个人的看法。关于家电产品回收再利用,这个立法信息产业部没有做,其他部门在推进。但我们也在努力地往前推进,希望回收再利用的法规能够早一点出台。
[周子学]对于街头流动小贩,我个人的看法,想马上改变这种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这里有中国的具体国情,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原因,就是城市里淘汰出来的许多电子产品也好或者其他家电也好,还可以在农村继续使用,只要有继续使用的空间,街头小贩就会存在。因为这种小贩找到了有利可图的商业模式,城里的人淘汰出来的东西,本身就是没有用的,给点钱就买走了,到了农村以后可以继续卖给农民使用,有这样的市场存在,这种现象必然存在。这和我们国家地区差别存在是相关联的,这种差别也不可能一天就不存在了,所以这是一个现实情况。
[周子学]回收再利用工作从国际经验来看,实际上有一些国家已经做得比较好,我们将来可以借鉴,有一个生产者责任的理念。就是生产产品的厂家就要拿出一笔钱来用于将来产品报废处理。这在日本和欧洲等很多国家已经实施了,这种实施也需要立法。所以归结起来还是要推进法律的制定。
[主持人]周司长,欧盟早在2003年颁布了RoHS指令,并且欧盟RoHS指令把无法实现管理的产品列入豁免清单,但《管理办法》中没有任何类似的条款及豁免的方法,这是为什么?
[周子学]这是一个理解问题,从豁免角度来说,我们的豁免更多,特别是在起步阶段,可以说全豁免。刚才说到目录库,进入目录库就被监管起来了,不进入目录库就没有被监管,这种没有被监管也可以理解成豁免。
[主持人]有网民问,今后 "重点管理目录"的制定是否会允许企业参与?
[周子学]完全可以。我们的立法过程是高度公开和透明,这样一个规章的制定要是没有企业的参与,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可能会引起对企业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在每一次立法的过程中,条文修改过程中或者标准制定过程中,都是有企业一起来参与的,我们欢迎企业一起来参加,因为这样一件事情,只有企业和政府结合起来做,最后达成一个高度的共识,才能把规章执行的非常到位。将来如果要继续出台的配套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或者是具体的修改措施,我们都会和企业一起来办。
[主持人]什么是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是否等同于安全使用期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怎么来确定?
[周子学]环保使用期限和安全使用期限是不一致的。环保使用期限是企业自己定,但是安全使用期限相当于产品的生命周期,就是在安全使用期限之内是不会有问题的,可以做到质量的保证,超过这个安全使用期限,可能就要出安全问题,所以概念是不一样的。
[主持人]关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方面的合格评定(包括检测与认证),中国与国外是否可以互认可?
[周子学]目前不可以。欧盟要比我们早很多,而我们国家是分步逐渐推进,所以相对来说就要往后一点,而有些国家根本就没有对环保的要求,或者环保要求和我们不一样。因此,我们要找一个完全和我们等同的国家,互相之间有一个完全一致的认可,目前不可以。从长远来说,将来整个世界都要考虑环保问题,我想慢慢会有一个国家间的互相认可问题产生,目前没有。另外,假如国家之间要互相认可的话,需要国家之间签定协议才行。
[主持人]如果整机产品的某个由上游供应商供货的零部件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那么是整机产品生产者还是元器件供应商负这个责任?
[周子学]应该是整机生产商。卖的过程没有被发现,那整机厂买了,肯定它来负这个责任。元器件厂商在卖的过程发现有违规的,那它就要负责任。
[主持人]网友问,请问司长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后,由什么部门通过什么方式来做监管工作?如果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产品,会做怎样的处罚?处罚对象是经销商还是生产商?有没有指定的实验室在做符合性检测工作,出现争议时谁来仲裁?
[周子学]关于执行,刚才已经说了。现在已经有一些实验室,可以做检测工作,我们政府将来会推荐一批实验室来做检测的工作。这个立法是七个部委一起做,我们有一个相当于联席会议制度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面有一个办公室,这个领导小组,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是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主管司局是领导小组委员,这个办公室就是管理工作的具体班子,他们会把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集中起来,定期研讨开会,最后处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主持人]有网友问,RoHS先于国标出台,目前国标委正在制定有关RoHS标准与行标有冲突吗?
[周子学]国标委有很多有关RoHS的标准,都是依靠从事电子信息产品业界企业和政府派出人员来制定的。不管是国标也好还是行标也好,我们对会在制定过程中做协调工作,应该不会有矛盾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