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的黑度。
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⑸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分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与《GB3095-1996》的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禁止在《GB3095-1996》中的一类区新建、扩建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炼焦炉;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⑹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
本标准按年限和区域分别规定了水泥厂各个排放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
本标准分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与《GB3095-1996》的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二、除尘器选型的各种因素
1、处理风量(Q)
处理风量是指除尘设备在单位时间内所能净化气体的体积量。单位为每小时立方米(m3/h)或每小时标立方米(Nm3/h)。是袋式除尘器设计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根据风量设计或选择袋式除尘器时,一般不能使除尘器在超过规定风量的情况下运行,否则,滤袋容易堵塞,寿命缩短,压力损失大幅度上升,除尘效率也要降低;但也不能将风量选的过大,否则增加设备投资和占地面积。合理的选择处理风量常常是根据工艺情况和经验来决定的。
2、使用温度
对于袋式除尘器来说,其使用温度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是滤料的最高承受温度,第二是气体温度必须在露点温度以上。目前,由于玻纤滤料的大量选用,其最高使用温度可达280℃,对高于这一温度的气体必须采取降温措施,对低于露点温度的气体必须采取提温措施。对袋式除尘器来说,使用温度与除尘效率关系并不明显,这一点不同于电除尘,对电除尘器来说,温度的变化会影响到粉尘的比电阻等影响除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