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金月(cyp710527) 发表:
这是认可委专业评审的问题,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导致下面的迷茫,我认为如果是两个独立法人的实验室,A不应当在两个实验室都任授权签字人。记得当时讨论过,根据人事档案和保险关系,A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企业的花名册里。
1,2实验室这种关系在很多公司应该都存在。
一般集团公司都是跨行业运行的,设立的实验室很多个,比如化学,纺织,食品,电气等等,这每个实验室都规模都很大,每个实验室在申请CNAS的时候都是按照独立法人的方式操作的,但是我们有一个集团大boss在那,所以严格意义我们是同一个公司的。
而出现栗子里A猫猫的情况是因为,实验室之间有相叠加部分,或者1实验室因规模场地限制,有部分实验室建在了2实验室那边,所以会出现1个人两边或者多边负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