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
1.质控样品的性质
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应具备性质稳定、含量不变、足够均匀、数量足够的特点。实验室应确保此4个要求得到满足。
2.质控样品种类
用于分析系统核查的质控样品包含有证标准样品即CRM基质,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空白样,常规测试样4类:
a)CRM基质,实验室利用CRM基质的重复检测结果能准确揭示系统效应(偏倚)和精密度。只要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允许,应尽可能使用CRM基质。但是,相对于样品,CRM基质具有更好的均匀性和较少的干扰物质,利用CRM基质的重复检测结果得到的精密度往往优于利用常规样品重复检测的精密度,这一点应引起实验室重视。
b)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与CRM基质相同,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同样能提供方法有关的系统效应和随机效应信息。如果在方法验证或确认初期已经证明,实验室检测这类核查样品与测试样,所得到的方法随机效应相近,则可使用这类样品,获得精密度数据。
c)空白样品,实验室可利用不含目标组分的空白样品建立控制图。这种情况下,使用空白样品检测的结果应扣除试剂空白的值。
d)常规测试样品,如果实验室证明了,使用重复检测CRM基质和标准溶液、参考物质或内部质控物质所得结果的精密度远小于常规测试样的精密度时,应使用常规测试样作为核查样品。使用常规样品作为核查样品的前提条件是样品性质稳定、含量不变、足够均匀、数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