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当都很权威的检测结构检测结果完全不同时该如何判断谁是谁非?不知大家有无同样疑惑。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是药厂,近期在检测一原料中有无一种成分发生的事情。我先在实验室用
液相检测,在该成分标准品位置没出峰,而在附近出峰,我担心是仪器误差,所以取标准品和样品混合进样出了两个很相近的峰,所以我判定不是同一个物质,随后我又做了
液质联用,通过
液质结果判断是主体成分类似的两种物质。同时我们把样品分别送到北京和香港的两个官方机构检测。结果香港结果如我们自己一致,他们用的是
液相;而北京的完全相反--判定是含有,他们的解释是
液相检测不出,他们用的是
液质联用所以能检测出。
我自己的理解是如果
液相检测时同一位置(考虑仪器误差且没有杂质峰干扰)不出峰,肯定没有;同一位置出峰,很可能有(不能完全确定,再做四谱确定)。希望坛子里有高人能有一锤定音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