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必须按自制方法进行确认。而且自制方法一两次能力验证说明不了什么,你需要有大量的和现有方法的比对数据来证明。按正常理解,任何方法的参数都是有机整体,标准A的溶剂、萃取时间、萃取方式是有机结合的。不可能你随便从A、B、C各摘各参数就能用。就好像,丰田卡罗拉、马自达阿特兹、起亚K3,都是汽车,都是可以正常行驶的车,但你用卡罗拉的底盘,用起亚的发动机,用马自达的传动系统,然后你装好了,开了100米,你就能说这个车能开吗?那么评审时通常的做法是怎样呢,比如说邻苯,我各类材质都有所涉及,那么就会涉及到好几个标准方法,而每个方法的过程,所用的设备都不尽相同,我岂不是都要配齐?如果我整合到SOP上,那么又得做方法确认,而自己开发的方法据很多同行说评审时都很难通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老师是怎么解决的?
原文由 p3071652(p3071652) 发表:肯定不行的,你的溶剂、仪器、时间都是检测方法的关键参数,你自己整合成一个,相当于实验室内部开发的方法。只是这个方法你参照了各个国标的参数,那是否适用于你的检测对象,还需要做确认。被发现了,这个肯定就是非标方法。另外,你整合各个国标,那你申报时写哪个标准?如果这个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你的检测对象,那就直接否了。如果适用范围包含,那就看评审老师有没有发现你的SOP或操作了。那如果是现场评审,随机抽查,材质涉及比较多,这么多标准方法,方法涉及的条款,设备,仪器那么多,都要配备,有点难。不知道这个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