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石头雨(baby073125) 发表:
由单一实验室确定指定的方法,是由同一个实验室测定多次,取平均值作为指定值吗?指定值的不确定度如何确定?是由多次测量值的标准偏差除以测量次数吗?还是需要对测量过程进行不确定评定?另外如果标准中有规定“某值的测量值不能超过额定值的5%”,那么这个5%可以作为能力评定标准偏差吗?
答:指定值有的使用平均值有的是用中位值,主要看参加实验室的数量及评价的方式。不确定度是根据检测过程来说的,参加的实验室可以根据自身实验室的现有环境、设备等进行不确定分析,而不能对指定值进行不确定度分析。标准偏差应该是不确定度分析中A类不确定度的一种计算方法。标准规定的的这个5%,个人决定应该是一个标准吧。
1)因为参加者数量较少,所以决定采用GB/T 28043-2019中7.5.1的方法由单一实验室结果确定指定值,不太确定这种方法如何操作,是不是可以对同一个样品重复测量多次,取平均值?
2)指定值的不确定度就是对测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
3)同样,由于参加者太少,所以不太适宜用同一轮能力验证计划的数据确定。以前有没有这方面的能力验证经验,所以计划由规定值确定的方法。因为标准中对该产品有个规定“测量值不超过额定值的5%即为合格产品”,所以考虑是不是可以用这个5%作为最大允许误差值,除以3,即为能力评定标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