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我们的程序文件中规定修改报告后要召回并重新发放,但现在这种情况报告召不回来,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您的意思是必须要重新发放新报告吗?
楼主,监测报告召回应该是体系文件的一部分,按照贵实验室体系文件规定执行即可。因为监测报告已发出并交给了管理部门这种一般流程是1、修改正确报告;2、换回原报告并销毁,发出新报告,当然也有可能原报告收不回了;3、做出原报告作废声明,声明可以在修改后报告中,也可以在公司网站等地方,同时要把让客户把原报告作废声明和新报告给管理部门。
其实如果时间长了数据或者报告被引用太多上述工作仅是为了保护自己实验室的,如果不是原则性问题可以考虑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