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研讨 | 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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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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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 | 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


原创 赵渊博 进化足迹

      检验是大家经常遇到的日常工作,本来很简单,但经不起琢磨。前两天和一个朋友讨论检验时说到一个问题: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说是吧,GJB 9001C-2017标准的8.5.1o)条款规定“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自检就是操作者自己检验,不需要检验员参与。说不是吧,为什么质量体系审核时,都要求提供检验员授权文件,不是授权检验员的检验还要开具不符合项呢?带着这些疑虑,小编和大家一起学学标准,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01、检验的定义和内涵

      关于检验的定义,很多标准都有形式不同的说法,常见的有: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检验是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确定。

      GJB 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GB2828.1-2012《技术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检验是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测量、检查、测试或量测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GJB 179A-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检验是通过测量、观察、试验或其他方法,把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与预先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对比的过程。

      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检验主要包括几个部分:

1)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或者说是否合格);

2)怎么确定呢?用产品的质量特性与预先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对

3)怎么获得产品的质量特性呢?通过观察、实验、测量或其他方法

      那么,有没有要求一定由检验员执行呢?没有,所以,从检验的定义来看,没有强制要求一定由检验员来做。

      那为什么审核老师要求检验员授权呢?GJB 9001C-2017各种检验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02、标准的要求

      关于检验的工作要求,我们重点看两个标准: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GJB 1442A-2019《检验工作要求》。

2.1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JB 9001C-2017中共有四处提到检验相关工作,分别为:

1)标准的8.4.2d)e)f)g)h)i)条款,这几个条款的说法是“验证”,通常的叫法是采购验证或入厂检验,其中d)条款是国标的规定,要求“确定必要的验证或其他活动,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e)f)g)h)i)是军标的补充规定,强调了委托供方、采购非货架软件、采购新设计开发产品等检验的控制要求。从标准的规定看:标准并没有明确要求检验员参与采购检验
                        ②采购检验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可以委托外部供方检验验证。

2)标准的8.5.1 o)条款,要求“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做出标记,保留实测信息”。自检是操作者自己对工作的检验,一定是没有检验员参与的,但也叫检验。与自检相对应,专检应为检验员实施的检验,隐含的要求就是企业需要对专职检验员进行授权(但标准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3)标准的8.5.7c)条款,要求“对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不能实施百分之八检验的,应规定检验或验证方法并征得顾客同意”。关键过程中的检验明确了检验要求,但未明确由谁来实施,也没有提出授权相关的要求

4)标准的8.6条款,要求“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验、试验,确认其符合接收准则后,方可提交顾客验收”,并且明确“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b)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在放行(产品或服务最终)检验时,要求必须是授权的放行人员实施的检验,一方面要求检验员参与,另一方面检验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授权

      顺便啰嗦一句,个人认为,8.6条款的两个“授权人员”涵义有所区别,“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这里的授权人员指的是有权批准例外(紧急)放行的人员;“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b) 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这里的授权人员指的是正常放行的人员,也就是检验员。

      在GJB 9001C-2017中,只有放行(产品和服务最终)检验明确提出了检验员检验的要求,过程专检蕴含了检验员检验的要求,采购验证、过程检验(除专检外)、关键过程检验均未明确相关要求。

2.2 GJB 1442A-2019《检验工作要求》

      GJB 1442A-2006中关于检验工作的要求可分为三部分:

1)职责和权限方面,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检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交流、定期考核,组织检验人员对产品(含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含工序检验);潜在的逻辑就是检验人员是专门的人员,需要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并且只有检验人员才能检验。

2)规定采购产品(含外购产品、外协产品)检验、顾客提供产品检验、生产过程(工序)检验、最终检验、包装检验的具体要求。

3)对首件、关重件检验提出单独的要求,针对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关键件、重要件(含工序)按GJB 467进行首件检验,必要时,进行首件三检(自检、互检、专检),顾名思义,自检和互检不是检验员执行的,专检由检验员执行。对关键件、重要件进行严格检验,并按规定记录实测数据。

      在GJB 1442中,除了工序检验的自检、互检以外,默认都是由经过培训、授权的检验员执行检验,并且检验项目应在检验员授权的范围内。

      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操作呢?

03、通常的做法

      通常,自检由操作者自己完成,互检由班组长或内部组员完成,不需要经过授权检验员的检验。其余检验工作均由检验员完成,检验员需要明确以下几方面的要求: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由企业进行授权;
明确检验的专业范围(如机加检验、三防检验、工序检验、产品终检等),如扩大检验范围,需要重新培训、考核和授权。


      总结以下,从检验定义看,没有规定检验必须要由检验员完成。但综合考虑GJB 9001C-2017、GJB1442A-2019的要求和通常的做法,建议按通常的做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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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谢谢刘老师分享,祝刘老师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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