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能力验证样品,尤其是批量制备的样品,同批次样品应充分一致才能保证样品的可比性和实验室比对结果的有效性,同时可以避免能力验证中出现的不满意结果归咎于样品之间或样品本身的变异性。
通常按照CNAS-GL0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来评价能力验证样品的均匀性,其在抽样方法、抽样数量、重复测试次数、测试方法、统计方法、评价原则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除此之外,还可参照ISO13528《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所用的统计方法》来评价均匀性。值得注意的是在附录B中B.2.3节给出了不同于CNAS-GL003的均匀性统计和评价方法。
1. 样品未通过均匀性评价时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能力验证提供者或组织者都可以获取到足够均匀的样品作为能力验证样品。当所制备的样品未通过上述均匀性评价时,除了重新混匀、重新制备外,还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将样品间标准偏差(Ss,即瓶间均匀性标准偏差)纳入能力评定标准差(
σpt)或指定值的不确定度中,如此在计算z值时不均匀性将会被纳入公式中,达到免除因样品的不均匀造成部分临界结果被误判为不满意结果的可能。
2. 样品间标准偏差(Ss2)有没有可能是负值受限于方法的精密度和实验室的水平,均匀性测试结果的离散程度相对来说会高于样品间差异的真实水平,也就是均匀性评价时有低估样品均匀性的倾向。当样品足够有代表性尤其是均匀性方面比如样品是真溶液时,如果方法足够精密,可能会出现Ss
2<0的情况,此时在计算时可以取Ss=0,以使统计计算可以继续进行,同时Ss=0也是对样品均匀性的高度认可。
3. 样品测试为破坏性试验时,如何评价其均匀性当样品在测试时会被完全破坏(如大理石的压缩强度),则每个样品仅可产生一个测试结果,导致无法使用常用的单因子方差分析法(one-wayANOVA,F检验)来评价样品的均匀性。此时可以直接使用这一组测试结果的标准偏差(standarddeviation)作为样品间标准偏差(Ss),随后利用Ss≤0.3*
σpt来评价其均匀性。此方法的前提是测试方法的精密度足够良好,如方法的重复性标准偏差足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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