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评标委员会对本投诉事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具有阴、阳离子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功能,配置有阳离子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的3.3.2条款的要求。
经审查查明,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及《技术规格响应表》表明“3.3.2阴阳离子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各一套”,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3.3.2阴阳离子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各一套”的要求。
(三)关于中标人所投产品没有触摸液晶显示面板的问题
投诉人称:H分标中
离子色谱仪(参考型号为ICS-1500)技术参数要求:“主要配置及相应的技术要求:该系统由双柱塞泵,可触摸液晶显示面版,控温电导池,柱加热器,自动进样器组成,使用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和高容量分离柱。所有的流路均采用PEEK材料,由泵、电导检测器、实时系统控制软件组成。”我们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没有“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不符合招标要求。理由:万通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都不带主机液晶显示面板。
被投诉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说明: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投标产品必须有“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H分标(美国戴安ICS-1500型
离子色谱仪或同档次以上其他品牌)中
离子色谱仪技术参数要求:“主要配置及相应的技术要求,该系统由双柱塞泵,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控温电导池,柱加热器,自动进样器组成,使用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和高容量分离柱。所有的流路均采用PEEK材料,由泵、电导检测器、实时系统控制软件组成”。该条款没有★号,瑞士万通的投标产品在标书应对“仪器完全通过电脑来控制并采集数据,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之中”。实际上,
离子色谱所有的数据采集功能均是在电脑操作软件上,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之中,对设备性能没有实质影响。
被投诉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说明:经本公司审查查明,“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条款并非带“★”条款,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有“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投瑞士万通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主机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完全通过电脑来控制并采集数据,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虽然该投标产品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但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对设备性能没有实质影响(投诉人在投诉书中也承认不影响仪器使用性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有效。投诉书中把设备是否有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与仪器的制造成本及仪器质量优劣相联系没有事实依据。要求对没有触摸液晶显示面板投标产品价格分另当考虑,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更是没有与之相关的评标依据。
2008年11月20日评标委员会对本投诉事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投瑞士万通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主机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但是“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条款并非带“★”条款,不是关键条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投瑞士万能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主机完全通过电脑来控制并采集数据,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评标委员会认为虽然该投标产品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但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对设备性能没有实质影响(广州森利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投诉书中也承认不影响仪器使用性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有效。
经审查查明,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投万通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主机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但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对设备性能没有实质影响(投诉人在投诉书中也承认不影响仪器使用性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有效。
(四)关于万通792型
离子色谱仪最大流量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问题
投诉人称:H分标中
离子色谱仪(参考型号为ICS-1500)技术参数要求:“★3.1.1最大流量:≥3.0ml/min”。预中标商所投产品为瑞士万通公司(以下简称万通)792型
离子色谱仪,该型号达不到这个技术要求,按照规定带★号指标不符合应该废标。
被投诉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说明:瑞士万通792
离子色谱仪的最大流量符合标书的要求。H分标(美国戴安ICS-90型
离子色谱仪或同档次以上其他品牌)中
离子色谱仪技术参数要求:“★3.1.1最大流量:≥3.0ml/min”。根据招标文件“3.7投标时提供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性能应该与生产厂家公开印发该货物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相一致,以供评标时核对。当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所提供的生产厂家该货物最新产品说明书和产品彩页、资料进行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的技术参数和792
离子色谱仪用户手册的最大流量符合标书的要求,并无负偏离。
被投诉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说明:经本公司审查查明,H分标中
离子色谱仪(参考型号为ICS-90)技术参数要求:“★3.1.1最大流量:≥3.0ml/min”,该参数是泵的最大流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所投瑞士万通公司生产的792
离子色谱仪,其参数标明泵的最大流量≥3.0ml/min;在该公司对质疑事项澄清函所附的792
离子色谱仪用户手册中,该仪器的泵的可调流量范围为0…4ml/min,最佳流量范围为0.2…2.5ml/min。虽然投诉人提供万通中英文样本中的仪器性能参数中流量范围为0.2…2.5ml/min,但该文本并没有标明泵的最大流量。另外,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792型
离子色谱仪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含型式注册表)来看,该证书并没有泵的流量范围的限制。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所投瑞士万通公司生产的792
离子色谱仪,其泵的最大流量是满足招标文件“最大流量≥3.0ml/min”的要求。
经审查查明,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及技术响应表均为“最大流量≥3.0ml/min,无偏离”。投诉人投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万通792
离子色谱仪英文版使用说明书,说明书P160页为“Flow range settable range:0.00 to 4.00 ml/min,in 0.01 increments . Optimal Operational Range:0.20 to 2.50 ml/min.”(流量:可调流量:0-4,最佳操作流量0.2-2.50)。
2008年11月20日评标委员会对本投诉事项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为:H分标第4项货物
离子色谱仪技术参数要求:“★3.1.1最大流量≥3.0ml/min”,该参数是泵的最大流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所投瑞士万通公司生产的792
离子色谱仪,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及技术响应表均为最大流量≥3.0ml/mi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万通828抑制器没有阳离子电解抑制器,不符合标书要求”、“预中标商所投产品没有提供阳离子电解自动再生抑制器”、中标人所投产品没有“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不符合招标要求、“预中标商所投产品为瑞士万通公司(以下简称万通)792型
离子色谱仪,该型号达不到最大流量:≥3.0ml/min要求,按照规定带★号指标不符合应该废标”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投诉人认为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所投万通公司生产的
离子色谱仪主机不带可触摸液晶显示面板,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投诉事项不成立,但触摸控制屏幕的功能已经被包含在标配的电脑操作软件中,对设备性能没有实质影响(投诉人在投诉书中也承认不影响仪器使用性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有效。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处理 决定
抄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