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黑魔导(blackmagician) 发表:
首先任何方法都有局限性,都有其适用范围,不可一概而论,直接对于一个方法进行评价好坏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是不负责任的。只能说哪一种方法的适用性更广而已,既然有标准,那么只要在其范围内测定都是准确的,而不是说用可以随意使用,即使是分光法或是气相法还是离子色谱法、电极法都是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应该视实际情况来选用合适的方法,这才是一个检验员应有的态度。
其次,除分光法外其他各法均为非标法,只有分光法为仲裁法。
再次,紫外法并非直接就上UV那么简单,水样是要进过絮凝预处理的,通过絮凝可去除相当的有机成分有必要时还要过树脂柱的,每个方法都有其干扰和去除干扰的方法,请在评价一个方法前研读一下该方法。
现在很多技术人员最大问题就是迷信标准,认为国标或者行标总归就是对的。我参与过一些行标的制定,坦率讲现在的很多所谓专家并不是很懂分析,只是资格老。审核时,只看提交的数据,从不亲自重复,如果标准提出者不严谨,问题就很糟糕。如果做过职业卫生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一些方法根本就不能被重复,或者检出限之类根本达不到标准所列数据。
我感觉我们作为技术人员就是要敢于怀疑,大胆说不,只有这样才能把技术推进到更高程度。因循守旧,迷信权威,总有一天会塌天的。
我认为方法是可以评估好坏的。评估的标准可以是:方便性、抗干扰能力、适用范围等,我相信有很多同行能够认同这三个标准。
如果以这三个标准来衡量紫外法测定硝酸盐,方便性是满足,但是抗干扰能力和适用范围太差,不是好方法。而且我曾很多同行讨论该问题,这个标准的推出是很不严谨的。这个方法断章取义于总氮分析方法,而总氮分析方法本身就是经验公式,来源于经验的公式如何服众!!!!!!!!来源于不服众源头的硝氮方法怎么可信。不错,用这个方法测定标样和盲样是很好,但那时没有干扰的情况。试问我们监测的水体的复杂性有多大?谁能肯定是减除2倍275,而不是1.5倍或者2.1倍275?????我每一个样都心中有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