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请问我做一种药的分析查美国药典规定使用100mm×40mm8μm的色谱柱流速3mLmin可现在市场上已不容易找到这种规格的产品于是我按USP中色谱柱比较的数据库的指引选了一款选择性一致的等价色谱柱其规格是100mm×46mm3μm的色谱柱当选用3mLmin的流速时发现柱压超高请问我如何对方法进行调整以满足USP的要求? 答:流速调整原则是流动相通过柱子的线速度一致,等价柱的截面积大了,流速也应增加才能保持相同的线速度。新流速计算结果是:(4.6/4.0)2x3.0=4.0ml/min。但3ml/min流速都已导致柱压太高,4.0ml/min明显不行。好在USP还有个允许±50%的流速调整指导原则,这样将流速调至2.0ml/min既符合USP规定,又能使柱压降到可接受的范围,但这种改变不能引起其它不好后果。这个例子中,等度分析中,流速改变会引起塔板数和峰宽的改变,但不会影响峰的选择性。3um粒径色谱柱柱效比8um的高很多,可考虑缩短柱长以补偿或部分补偿流速降低造成的测定时间增加。所以,更佳选择是50 mm × 4.6 mm, 3μm的柱子,2.0ml/min的流速运行,可以在符合USP规定的情况下,又得到更快速的测定分离。
81、最近我非常的沮丧,按照药典上的色谱条件和方法做某药物的分析,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有人建议我对色谱条件,如进样量、流动相pH和温度等,进行微调以得到良好的峰形和分离效果,可按公司规定我不能这样做,怎么办? 答:如果你心里老有这个思维定势“按规定,我不能......”,然后什么也不敢做,那真是不好办!只有去做了,去试着改变条件看看得到什么结果,你才能发现问题所在。如果改变条件后,仍得不到好结果,就要去找色谱条件以外的原因,如色谱柱、色谱仪器以及样品和制样过程中的是否存在问题?不管通过微调你是否取得了好结果,你也有了向领导汇报问题和解决方案的依据。而且,绝对不能调整药典规定色谱条件的说法通常是不对的。美国药典USP说的是如果改变药典方法需要重新做方法验证,但方法调整或者称微调以符合系统适应性的要求是允许的,是不需要重新做方法验证的。USP列了调整的几条指导原则,如±50%的流速调整,±10 °C的温度调节等等(详见"Chapter 621, Chromatography," 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 No. 31-NF 26, (2008).)。当然既然是指导原则,这些规定都不是绝对的,如温度调整±10 °C,对有些方法适用,对另外的方法则±5 °C的调整都会有问题,我们应该依据具体情况作出明智的科学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