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中“该存在的成分是否真的存在”这个“证实”的研究、应用领域,分子光谱法其实早就已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概括一下,这种“证实”研究具有如下特点: a. 所含成分标示明确; b. 所含成分的量通常比较高; c. 通常有明确的测定方法或测定标准。 相反,在食品(药品)中“不该存在的成分是否真的不存在”这个“证伪”的研究、应用领域,它的特点与“证实”研究正好相反: a. 不该存在但可能存在的有害化学成分、致病微生物或他种混合物体系是不明确的; b. 它们存在的量通常比较低; c. 通常没有明确的测定方法或测定标准。
按照对安全造成危害的性质大致又可分为故意掺杂(adulteration)、无意残留(residue)和其他物种混淆(counterfeit)三种情况。 a. 故意掺杂 故意掺杂是指在食(药)品中 故意地加入一些不能食(药)用的物质,以增加重量,掩饰某些质量劣点,或达到其它卑劣的目的。这种掺杂的物质通常是廉价的、次等的或已失去营养价值的成份,或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擅自添加的成分。最典型、恶劣的例子就是食用油中掺杂“回收油”、中药保健品中掺杂化学药品等等。 b. 无意残留 无意残留是指在食(药)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或沾染未除净的物质,多指果蔬、中药材的农药残留、病原微生物残留等等。 c. 其他物种混淆 其它特种混淆这种情况多见于药品领域,如无效、价廉的他种药品冒充某种高效、昂贵的化学药品;有毒、无毒中药材的混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