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2010版本GB4789微生物检验总则也正式公布了:
8.2 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这就意味着企业自己检测时一次不合格也就算不合格不能复检。相信检测机构在做实验时应该是很谨慎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存在很多偶然的影响因素,复检也未必能代表最终结果。
最好的办法是检测时尽量抽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多做几个平行样。
快乐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国家相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至少按销售不合格产品来处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监督检验时,到出现场抽样,特别是在经销商处,只能按标签标示来登记,最好出现不合格以后,会与标称生产企业联系,让他们确认是否是其产品,然后才能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的。
牛牛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生产单位应该是被罚的重点,经销单位因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会遭到相应惩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有这种可能性,但是应与该厂家联系,以确认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穿越时空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可以申请复检吧.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如果复检依然不合格,处罚是必须有的.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只因中国的假冒产品太多了,有时候也不好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