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新闻提问题】一则新闻引发的几个问题,悬赏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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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佳等9种饼干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

转自东南早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在流通环节对4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饼干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经检测,9个批次饼干质量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产品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

  据悉,此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甜蜜素、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涉及“上好佳”等市场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称,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致食用者出现腹泻等身体不适。

  据介绍,此次检测出的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有:

  1.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

  2.标称河北省沧县乐宝食品有限公司“沧宝”乳酪夹心饼干;

  3.标称郑州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上好佳”谷维精华绿茶饼干;

  4.标称东莞市石龙爱士宝饼业食品厂“爱士宝”果子曲奇饼干(椰子奶油味);

  5.标称上海小帅才食品漯河有限公司“小帅才”香葱味酥性饼干;

  6.标称河北博通饼业有限公司“博通”博通薄脆饼饼干(麦香口味);

  7.标称东莞市溢东食品有限公司“溢东”溢东蛋烧薄饼干(薯仔味)。

  此外,存在其他问题的食品有:

  1.标称广州真巧食品有限公司“真巧”巧克力酱心饼干(代可可脂牛奶味夹心),大肠菌群超标;

  2.标称临沂港仁食品有限公司港仁饼干,甜蜜素超标。

  据了解,对此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新闻完毕,开始提问,最早回答正确且完善的板油将分享悬赏,积极回答补充答案的可酌情加分!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欢迎大家踊跃提供自己的看法、建议、知识。让我们明明白白看新闻、以及新闻背后的故事。
推荐答案:天字一号猪回复于2010/10/26
一 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 。微生物指标被检不合格不做复检,企业就没有申诉权,往往一个样品就决定一个批次甚至就一种产品,无论问题出在储运、销售还是检验过程,所有的问题都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 应该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进行处罚,因为根据规定此项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应该给予商品货殖等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 标称就是产品标签的称呼

土豆:答案挺标准的啊,学习了。
补充答案:

去年冬天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2010版本GB4789微生物检验总则也正式公布了:

8.2 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这就意味着企业自己检测时一次不合格也就算不合格不能复检。相信检测机构在做实验时应该是很谨慎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存在很多偶然的影响因素,复检也未必能代表最终结果。
最好的办法是检测时尽量抽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多做几个平行样。

快乐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国家相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至少按销售不合格产品来处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监督检验时,到出现场抽样,特别是在经销商处,只能按标签标示来登记,最好出现不合格以后,会与标称生产企业联系,让他们确认是否是其产品,然后才能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的。

牛牛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生产单位应该是被罚的重点,经销单位因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会遭到相应惩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有这种可能性,但是应与该厂家联系,以确认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穿越时空回复于2010/10/27

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可以申请复检吧.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如果复检依然不合格,处罚是必须有的.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只因中国的假冒产品太多了,有时候也不好下定论.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牛牛5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土豆总算来啦,争取天天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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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 。微生物指标被检不合格不做复检,企业就没有申诉权,往往一个样品就决定一个批次甚至就一种产品,无论问题出在储运、销售还是检验过程,所有的问题都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 应该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进行处罚,因为根据规定此项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应该给予商品货殖等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 标称就是产品标签的称呼

土豆:答案挺标准的啊,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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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0:06:31 Last edit by 土老冒豆豆
去年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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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2010版本GB4789微生物检验总则也正式公布了:

8.2 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这就意味着企业自己检测时一次不合格也就算不合格不能复检。相信检测机构在做实验时应该是很谨慎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存在很多偶然的影响因素,复检也未必能代表最终结果。
最好的办法是检测时尽量抽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多做几个平行样。
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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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国家相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至少按销售不合格产品来处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监督检验时,到出现场抽样,特别是在经销商处,只能按标签标示来登记,最好出现不合格以后,会与标称生产企业联系,让他们确认是否是其产品,然后才能对外公布检测结果的。
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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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检测是不允许复验的。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答:生产单位应该是被罚的重点,经销单位因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会遭到相应惩罚。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答:有这种可能性,但是应与该厂家联系,以确认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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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天字一号猪(lifen4607) 发表:
一 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 。微生物指标被检不合格不做复检,企业就没有申诉权,往往一个样品就决定一个批次甚至就一种产品,无论问题出在储运、销售还是检验过程,所有的问题都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 应该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进行处罚,因为根据规定此项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应该给予商品货殖等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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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头像太好玩了
小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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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大家说的不允许复验是在整个过程没有疑问的情况下是不复验的,但如果存在问题(如:试剂、认为、仪器等方面的),还是要复验的!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土老冒豆豆4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积极参加活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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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13:35:50 Last edit by 7336167
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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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复检依然不合格,处罚是必须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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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中国的假冒产品太多了,有时候也不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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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不仅仅是经销单位,厂家才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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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7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是否有规定微生物检测不合格不允许复验的,即等于检测机构一次判定即为终审判决?

不能复验,因为微生物指标是随着时间温度和放置条件而改变的,在不断的变化当中,前一个小时的检测,在过2个小时检测,测出的结果都是不同,这点国家有强制规定。

问题二:“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按照这个法规,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处罚单位是否仅为经销单位?

等值产品价值的一到三倍之间罚款,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勒令停顿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整个系统线均需承担责任,如果是产品生产时有文图生产加工商负主要责任,如果是经销商存放等处理不当,经销商负全部责任。

问题三:“标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三威食品厂“立威”红豆味夹心饼干”——用上标称这词,是否表示有关部门并未明确厂家为标称后的厂家,因为可能存在着冒牌。给以后留下了回旋余地?

标称的叫法是基于当时未查清实际情况。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土老冒豆豆4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积极参加活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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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13:34:25 Last edit by 733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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