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文件和数据的管理
4.2.1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将计算机硬盘上的文件数据备份到内部网络硬盘或光盘上,并输出1份纸质文件,最后由文件档案管理员保存。
4.2.2 对在检测工作中涉及到的计算机数据,需要保密的计算机数据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部门内部共享必须设定操作权限进行使用领域授权控制。涉及电子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时要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泄密和越权存取。
4.2.3 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需要使用引进的软件,须先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2.4 用计算机控制的测量设备,必须提供有效软件及其说明,经验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2.5 通用商业软件由电脑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证和评审,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使用。
4.2.6 软件和数据要采取保护和保密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授权不得修改。
4.2.7 计算机内的文件和数据采取权限控制,当需要更改时,应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授权人员对计算机内的文件和数据进行更改。计算机内的文件和数据进行更改前须另存原文档复件到指定文件夹中作为日后追溯之用。更改的内容须加批注以标明修改项。更改后的文档须将其属性设为“只读”以防止被违规修改,且须将其进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