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计量器具失准通知单》自己内部也可以使用么
楼主所说的方法从计量的角度看,并非最佳方案。规范的操作应该是先进行检定,将检定的数据记录下来,如有问题,再进行排查、调修,正常后再进行一次检定。这样做的好处是记录了调修之前的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调修前不合格时,是要出具《计量器具失准通知单》的,要求使用部门对在失准嫌疑期(自上一次检定至本次检定时间段)使用该器具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是否对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产生影响或误判是需要进行追踪的。如果调修前未进行记录,则无法出具《计量器具失准通知单》,对将来出现的产品质量事故也就无法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