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K-47(冲)(scott-vip) 发表:
LZ的这几个问题其实都是一个问题:新项目(方法)的确认。
按照绝大部分CNAS老师的要求,新方法表示的是对你们实验室老说是新方法,也就是说所有在用的方法在正式开展日常检测之前应都有一个新项目的评审,如果你要问哪些不需要进行新项目评审,那就是“评审过的方法不需要”。
关于你提到的第三点,如果不造假数据的话要么就是保持原来状态,等CNAS来看,一般也就是开个不符合项。然后再整改;要么就是重新做一次评审,从人机料法环几个方面进行,然后就是你们已经做的实验室比对、回收率等,多来几组数据比较有说服力。
原文由 yyddzb(yyddzb) 发表:
实验室首次参加认可,关于新项目评审有几点疑问:
1.新项目的评审是指实验室参与认可的全部标准方法都需要进行评审,还是指实验室自己制定的非标?
2.新项目评审是否要排除一些之前运行很成熟的标准方法?
3.对于实验室而言,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在使用前没有经过新项目的评审,但该方法成功运行了一段时间,也经过了一些实验室间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说明该方法是能够被正确使用的。但如果硬是要新项目评审的相关记录,现在应该怎么办?(不要说做假数据)
4.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者标准明确说明哪些该做哪些可以不用做?
希望各位大神指点!
谢谢
原文由 KingDz(nerd) 发表:原文由 yyddzb(yyddzb) 发表:
实验室首次参加认可,关于新项目评审有几点疑问:
1.新项目的评审是指实验室参与认可的全部标准方法都需要进行评审,还是指实验室自己制定的非标?
2.新项目评审是否要排除一些之前运行很成熟的标准方法?
3.对于实验室而言,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在使用前没有经过新项目的评审,但该方法成功运行了一段时间,也经过了一些实验室间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说明该方法是能够被正确使用的。但如果硬是要新项目评审的相关记录,现在应该怎么办?(不要说做假数据)
4.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者标准明确说明哪些该做哪些可以不用做?
希望各位大神指点!
谢谢
即然你们是首次参加实验室认可,那么当然所有标准以前都没有经过认可,所以所有申请认可的项目对CNAS专家来说都视为新项目。
但我理解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不是指现有的国家标准等公开发表的标准,是指你们实验内部开发的方法等非标方法? 是这个意思吗?
对于非标方法虽然准则有相关规定,但不建议申请认可,CNAS一般不予认可的。
你所说的新项目评审不是指方法确认,我想你们企业肯定是iso9000了,是不是按pdca的方法对实验室自己设计的方法进行开发的?
即有方法开发的策划--方法开发的输入--方法开发的输出--方法开发的评审--方法开发的验证--方法开发的确认--方法开发的更改控制一套完整的程序??你所说的“评审”是不是这里面的评审意思?
呵呵,对你所说的评审没太搞明白。
但是记住所有方法在引入检测之前都要证明其有相应的能力就行,即要做好方法确认。
原文由 yyddzb(yyddzb) 发表:原文由 KingDz(nerd) 发表:原文由 yyddzb(yyddzb) 发表:
实验室首次参加认可,关于新项目评审有几点疑问:
1.新项目的评审是指实验室参与认可的全部标准方法都需要进行评审,还是指实验室自己制定的非标?
2.新项目评审是否要排除一些之前运行很成熟的标准方法?
3.对于实验室而言,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在使用前没有经过新项目的评审,但该方法成功运行了一段时间,也经过了一些实验室间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说明该方法是能够被正确使用的。但如果硬是要新项目评审的相关记录,现在应该怎么办?(不要说做假数据)
4.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者标准明确说明哪些该做哪些可以不用做?
希望各位大神指点!
谢谢
即然你们是首次参加实验室认可,那么当然所有标准以前都没有经过认可,所以所有申请认可的项目对CNAS专家来说都视为新项目。
但我理解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不是指现有的国家标准等公开发表的标准,是指你们实验内部开发的方法等非标方法? 是这个意思吗?
对于非标方法虽然准则有相关规定,但不建议申请认可,CNAS一般不予认可的。
你所说的新项目评审不是指方法确认,我想你们企业肯定是iso9000了,是不是按pdca的方法对实验室自己设计的方法进行开发的?
即有方法开发的策划--方法开发的输入--方法开发的输出--方法开发的评审--方法开发的验证--方法开发的确认--方法开发的更改控制一套完整的程序??你所说的“评审”是不是这里面的评审意思?
呵呵,对你所说的评审没太搞明白。
但是记住所有方法在引入检测之前都要证明其有相应的能力就行,即要做好方法确认。
首先,谢谢你这么细心的为我码字,谢谢!
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我们实验室是要过17025的,至于你从PDCA猜测我们采用9000的事,是没有的。这个只是我做实验室自己的一点体会,为便于描述就冒出这几个字了。呵呵!
其实,我要表达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1.有没有明确的出处,关于新项目的评审。(这个是需要的,如果没有会有不符合项吃。)
2.我们只采用标准方法,并且都有方法确认,但体系里面有一个《新项目的评审程序》,里面又要求有计划,评估实验环境,人员能力,仪器能力,再做检出限,线性,重复性……等等,然后还要试运行,确认有效后才纳入体系运行,所以从这个文件看,只有方法确认是不够的。但现在体系都运行一年多了,做标准方法的能力也通过多次的实验室间比对得到证明,因为之前没有做新项目的评审,现在去做又感觉不合适,如果评审老师问起来如何应对?或现在有何补救措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