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第(15)条之第2条 范围
在不违反第6条的情况下,本指令应适用于第 2002/96/EC号指令(WEEE)附录ⅠA规定的1、2、3、4、5、6、7和10类电气电子设备,以及家用电灯泡和照明设施。
AOV解读 ROHS指令的产品范围为除WEEE指令附件1A所列8类、9类医疗、监控器械以外的所有DC1500V,AC1000V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以及家用电灯泡和照明设施。ROHS指令第(15)条之第6条说欧盟在2005年2月13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对本指令规定的措施进行审查以便在必要时考虑新的科学证据。欧盟委员
会特别应在该日期之前提交将第2002/96/EC(WEEE)号指令附件ⅠA所列的第8和第9类的设备纳入本指令范围的建议。 但目前没有关于医疗器械和监控设备的相关说法出台。即医疗和监控产品目前还没有纳入ROHS指令。
欧盟委员会2005年8月18日2005/618/EC指令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含量,其中Pb,Cr6+,Hg,PBBS,PBDES的含量为1000PPM,Cd的含量为100PPM。
AOV解读 PPM浓度在ROHS指令测试中,理解为质量比值是合适的,即mg/kg.知名企业的含量要求会有所提高,要求限制的项目也不只六项,请务必注意客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