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关于三氯苯总量的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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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do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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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一项三氯苯的总量,就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和1,3,5-三氯苯的和;如果都有数,可以相加,但是如果都小于最低检测浓度究竟应当怎么计算呢?比如1,2,4-三氯苯<0.07、1,2,3-三氯苯<0.08和1,3,5-三氯苯<0.05,如果按普遍原则,可以都取检测限的一半,但如果实际浓度都接近检测限,得到的结果就偏小,不知道各位老师都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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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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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报总和小于某个数值?
直接报数值的话,定量都不准确,不好办
xdzh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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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此也很困惑。GB5749-2006中还有类似的例子,比如六六六和滴滴涕各自都有四种异构体,而指标中却是总量,且又把六六六其中一种叫林丹的异构体单独列出来,真是匪夷所思。
    我个人认为国标应该把这些异构体都单独列出来,而不是什么总量,毕竟每一种异构体的毒性都不一样。例如六六六总量为10ug/L的水,其四种异构体各自的浓度可以有无数种组合,难道这些水的毒性都相同?我才不信呢!
    所以,我认为GB5749-2006和GB5750-2006还有很多地方值得修改,不知可否向标准委提建议,他们是否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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