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说,“你的有关审稿意见已经收到,由于该文复制了以前发表论文的重要内容,我必须拒了它。(Due to significant sections of the paper being reproduced from previous publications, I must reject it.)为了给你指导,我把审稿意见附后。”
主编的意见比较客观,与审稿人的意见在措词上有较大的区别。
另一个审稿人的意见很致命,他似乎花了蛮多时间,也应该对稿件的研究内容很熟悉,指出“80%的理论背景是剽窃文献[1](作者本人的文献)(Approximately 80% of the Theory background is plagiarized from Reference 1)。对于发表的文字必须是原创的(Original)。同样的情况也在实验和讨论部分。稿件的多数仍然剽窃了其它注明参考了和未注明的文献,复制的句子或词组必须用双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