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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点,应该是县级以上的都要抽,但是具体谁去抽哪个区域呢,就看当地人民政府的计划分配。
其实我是想说,假如县级的质监局已经抽查并有合格的结果了,市级和省级的质监局是认可县级质监局的抽查结果呢还是自己再去抽一回呢?
同一个系统的应该是承认的吧,没必要重复工作。
但有个问题是,政府抽检需要向企业收费吗?应该不用吧?
正常送样是要收费的,抽检估计也要收费。
不然,质监局就要亏本做买卖了。
而亏本做买卖,似乎不是政府部门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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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是政府部门正常的行为,如果这样都收费的话,那不是变成了强制送检?
可能不是咱们想象中的明文规定的收费,而应该是潜规则。
如果真的免费的话,还用喊叫着“抽死”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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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是政府部门正常的行为,如果这样都收费的话,那不是变成了强制送检?
可能不是咱们想象中的明文规定的收费,而应该是潜规则。
如果真的免费的话,还用喊叫着“抽死”人了吗?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或抽检人员在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时,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抽检样品,不得向生产企业索取抽检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若检验结果合格,执法人员不能把检后的样品“截留”,必须把它们捐给福利机构,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将抽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其他地方应该也有这种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