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它山之石——规矩湾锦苑:
回复 7# 刘彦刚
同意你的这个观点。不管是使用单位送到上级计量检定机构去检定,还是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来使用单位现场检定,如果是出于法制计量管理的目的,包括强制性计量检定,计量标准的周期检定等都属于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性质;如果是法制计量管理以外的,使用单位自下而上寻求测量结果与SI计量单位标准联系起来的自主行为,都属于“量值溯源”的性质。
但“对象”并不是指你们“市所”和“省院”,“对象”是“从国家基准到计量标准,再到计量器具”,还是“从测量结果到测量设备,再到SI单位”。一个单位如果不建标就可以不设计“量值传递系统”,但是只要这个单位有测量活动,就必须以测量结果为起点设计“量值溯源系统”,哪怕是国家尚未建立国家基准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也必须设计“量值溯源系统”,以确保本单位各项测量结果(被测参数)的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