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读标准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大家。
1 标准中明确规定 参与测试含水率的样品不得进行浸出液实验。
那么我们做浸出液的固体样品,含水率在多少合适(HJ /T 299-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在标准里提到
如果样品中干固体百分率小于或等于9%,所得到的初始
液相即为浸出液,直接进行
分析;干固体百分率大于总样品量9%的,继续进行以下浸出步骤,并将所得到的浸出液
与初始
液相混合后进行分析。
这里我就矛盾了,标准的意思是含水率比较高,前期有液体压出,所以在继续进行压滤然后浸出后,所得浸出液进行混合。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加浸取剂,还非得分离然后在混合。
2 样品破碎这块 要求样品可以通过9.5mm的筛子,要是样品粘度很大,怎么搞?自然风干,还是怎么弄?
还有标准里提到按照含水率计算 按照液固比例10L:1Kg计算出样品的 浸取剂的多少。
这里的浸取剂是否包括原来样品内的含水,是另加计算出的全部浸取水量还是 要去掉样品里的含水?
打了一天的省环保厅电话就是占线!求大家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