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农产品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一)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1.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农业部2002年6月5日第199号公告,公布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18种高毒农药全面禁止使用;
农业部2003年12月30日第322号公告,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2010年4月15日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农农发〔2010〕2号文,重申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上述23种农药。
2.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农业部2002年4月22日第194号公告,公布氧乐果禁止在甘蓝上使用,特丁硫磷禁止在甘蔗上使用;
农业部2002年6月5日第199号公告,公布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4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莱、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农业部2003年4月30日第274号公告,公布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农业部2009年2月25日第1157号公告,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全面禁止使用氟虫腈。
2010年4月15日十部委联合发布农农发〔2010〕2号文,重申限制使用上述19种农药。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在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活性成分及其在性质上和数量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或降解、转化)产物。
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五方面:一是急性中毒:造成身体不适,如头晕、腹痛、呕吐等,重者可导致死亡。二是致癌:可增加癌症的发病机会,影响后代的正常发育。三是引起肝脏病变:长期食用带有残留农药的蔬菜、瓜果,会引起肝硬化、肝积水。四是导致胃肠疾病:引起慢性腹泻、恶心等症状。五是慢性中毒: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会直接危及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肾、脾等重要器官。诱发血管疾病、糖尿病、帕金森病、老年痴呆、大脑功能紊乱等疾病。
挑选放心蔬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要看品牌
尽量选购经过农业部门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这些蔬菜的种植管理规范,品牌和产地标识明确,值得消费者信赖。而无品牌、无产地的蔬菜购买时则需要慎重考虑。
2.要看季节
一般来说,要尽量选购正常季节生产的蔬菜,少食用反季节蔬菜,因为反季节蔬菜在人工影响下生长,自然品质和安全程度较低。
3.要看外观
叶类蔬菜,颜色特别浓绿、叶片特别肥厚,可能施用了大量化肥,而韭菜和葱叶片特别肥厚,还有可能是使用了激素。果实类蔬菜,表面光滑、形状规则、果实饱满的应是正常生长的;而凹凸不平、顶部突出、颜色鲜艳的则多为使用了激素。
4.要看检测
经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是不超标的,可以放心购买。
生活中去除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水浸泡
主要用于叶类蔬菜,如菠菜、青菜、小白菜等。先用清水冲洗掉蔬菜表面的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浸泡时间不少于10分钟。果蔬清洗剂可加快农药的溶解,所以浸泡时可加入少量果蔬清洗剂,浸泡后的果蔬要用流水冲洗2—3遍。
2.去皮
苹果、梨、黄瓜、胡萝卜、冬瓜、南瓜、茄子、西葫芦等都可以去皮食用。
3.淘米水浸泡法
可将蔬菜浸泡在淘米水中10—20分钟,再用清水洗干净。
4.碱水浸泡
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此法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做法是先将表面污物冲洗干净,然后浸泡在碱水中。一般500毫升加碱5—10克,浸5—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
5.加热
对一些难以处理的蔬菜瓜果可通过加热清除部分农药,常用于青椒、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物洗净,然后放入沸水中烫2—3分钟捞出,最后用清水洗1—2遍。
6.储存
农药在储存过程中随着时间的延长会逐渐分解。易于保存的蔬菜瓜果可存放一段时间后再食用,会大大降低农药残留量。
1.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
2.绿色农产品
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中国绿色农产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农产品标志证明性商标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