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zhoujin83发表: 1楼才弄错了吧。ICH规定,新的检测方法必须进行方法验证,而因为药典方法是经过验证了的,但为了保证药典方法在实验室能正常分析,所以还应做个方法确认。我想问得是,如果药典方法方法确认不能通过时,是不是要重新开发方法呢?
方法验证,不同的检测目的,所需要做的项目是不一样的,比如有关物质需要做的最全面,专属性、精密度、线性、范围、LOD、LOQ、准确度、耐用性、溶液稳定性等等;而含量方法的LOQ、LOD就不需要了。
方法确认实际上是简化了的方法验证,一般需要做专属性、精密度(重复性及仪器精密度)和准确度。
方法转移,我的理解是,和方法确认一样,只不过需要转移方和被转移方一道完成,被转移方需要做方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