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新土壤标准欢迎大家吐槽

浏览0 回复12 电梯直达
老兵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一、标准加严应考虑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来代替GB 15618-1995的做法极为不妥,农用地本身由于受人为影响,污染水平要高于全部土壤的总体水平,根据 “十一五”完成的全国土壤污调成果,四川全省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28.7%,而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34.3%。过保护的标准对湖南、广西、贵州、云南、江西和四川等省来说,不仅达标难以实现,而且过高的超标率也容易在社会上引发歧义。
    二、新标准的制修订应考虑其合理性。以某省超标率最高的钒、镍、铜三个元素来说,“七五”背景调查结果显示其几何均值不仅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2%、32.6%和69.0%,也分别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0.4%、43.2%和181.7%。用全国一刀切的GB 15618-1995标准来评价已经显得不合理,而继续沿用一刀切做法,采用加严的标准来评价岂不是更不合理。
    三、新标准的制修订应确实结合实际、立足国情。不宜盲目采用加拿大、德国、荷兰和美国等国家的土壤标准资料,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应建立在全国不同类型土壤调查统计结果的基础上。比如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国内的污染水平如何?现有检测能力的可信度如何?一个“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都未测得准说得清的指标,难道引用国外标准就能说清?还有水溶性氟这一指标的确定是否有全国各地相应的调查实测数据支持?
    四、新标准的制修订应考虑科学性。在拟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物项目中的铜、锌、镍、硒、锰等金属属农作物的矿质营养成分,对农作物或人体的危害来说存在争议,况且农用地并非都种植可食用作物,对于种植油桐、蓖麻、桑叶和花卉等非可食植物来说,标准不宜过严;即便是种植可食用作物,还应该考虑其有效态和不同植物对污染物的吸收效率。制定过多和过严的指标对实现土壤环境管理目标来说是欠科学的。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15/2/10 23:18:47 Last edit by wangliqian
enviren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wangliqian发表:

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一、标准加严应考虑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来代替GB 15618-1995的做法极为不妥,农用地本身由于受人为影响,污染水平要高于全部土壤的总体水平,根据 “十一五”完成的全国土壤污调成果,四川全省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28.7%,而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34.3%。过保护的标准对湖南、广西、贵州、云南、江西和四川等省来说,不仅达标难以实现,而且过高的超标率也容易在社会上引发歧义。
    二、新标准的制修订应考虑其合理性。以某省超标率最高的钒、镍、铜三个元素来说,“七五”背景调查结果显示其几何均值不仅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2%、32.6%和69.0%,也分别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0.4%、43.2%和181.7%。用全国一刀切的GB 15618-1995标准来评价已经显得不合理,而继续沿用一刀切做法,采用加严的标准来评价岂不是更不合理。
    三、新标准的制修订应确实结合实际、立足国情。不宜盲目采用加拿大、德国、荷兰和美国等国家的土壤标准资料,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应建立在全国不同类型土壤调查统计结果的基础上。比如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国内的污染水平如何?现有检测能力的可信度如何?一个“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都未测得准说得清的指标,难道引用国外标准就能说清?还有水溶性氟这一指标的确定是否有全国各地相应的调查实测数据支持?
    四、新标准的制修订应考虑科学性。在拟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物项目中的铜、锌、镍、硒、锰等金属属农作物的矿质营养成分,对农作物或人体的危害来说存在争议,况且农用地并非都种植可食用作物,对于种植油桐、蓖麻、桑叶和花卉等非可食植物来说,标准不宜过严;即便是种植可食用作物,还应该考虑其有效态和不同植物对污染物的吸收效率。制定过多和过严的指标对实现土壤环境管理目标来说是欠科学的。
精品,每一条值得深入学习讨论。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