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Lee-L(v2773917) 发表:
”记录控制程序是否是否包括基于生物安全考虑的质量/技术记录的管理“,
质量/技术记录根据你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的,一般
质量记录是指质量管理运作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如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客户服务、文件控制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记录。
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所得数据和信息的累积,表明检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或规定的过程参数。技术记录包括原始数据记录表格、核查表、控制图、检测样品登记、外部和内部的检验报告、客户信函、文件和反馈等。
而CL09-2013中这句话是说一般原始记录都要求记录的原始性,需要在检测的当时予以记录,而微生物检测出于生物安全的考虑,原始记录可以不在检测当时予以记录,但要在检测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完成,整个需要你在你们的相关程序文件中予以明确的规定。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非常详细哦~~~~其实我们现在也是纠结在这个点上,因为我们质量手册上面规定原始数据必须现场记录下来,不允许追记,但是这个条款出来以后,如果允许我们追记的话,是不是跟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冲突了呢?
这个条款还说明了前提是:适用时,是不是说如果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过程或区域内,不允许现场文件带进去,可以允许追记,但必须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可追溯性;如果不是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场所,可允许带入原始记录进行记录?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
如果我理解的是对的,我们条款可以对此进行修改,但是范围太广了,所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区域都要一一列明吗?还要一一列明可以带进去的现场文件吗?还是只是笼统说一下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实验室涉及菌检、分子生物实验室,需要囊括的范围太多了~~~对于非检测区域,例如观察培养基结果和计数的地方,可以带入原始记录阿门?这个区域算是涉及生物安全区域吗?
问题比较多,谢谢老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