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借用检测人员的问题?

浏览0 回复31 电梯直达
src93421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新版发布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检测机构借用人员有什么要求,没有找到依据,大家讨论一下啊。比如我单位临时业务增多了,可不可以借用其他同行业的检测人员到我单位临时工作,有什么要求没有?不想采用分包的方式。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zal2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鼓励发帖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zal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借用人员?好像不允许吧。。。
看看你们的人员管理程序
src93421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czcdczg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借用是不行的,用使用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合同才行。
云雀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接受你们相关的培训,经过考核可以满足内部规定即可
承之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肯定不能借用了,准则4.1.4里面明确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已开启幸福模式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CNAS-CL01 5.2.3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借用不符合要求
dyd3183621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这个应该不行的。不允许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工作
西瓜猫猫西瓜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要有相关的雇佣合同,也不能同时在其它公司任职的
post123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这是不允许的。见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4条款要求。
PAEs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