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8-01-04 |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了帮助各认可实验室顺利完成认可准则的换版工作,并保持CNAS认可实验室国际互认的有效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现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随附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富巍 电话:010-67105392 传真:010-87928698 E-mail:fu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