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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uyunnc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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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al(zal) 发表: 路云老师,还真有同城的实验室法人...
ID:zal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没见过,也想象不出为何要在同一城市不同地点配置两套相同的设施和管理人员。
原文由 zal(zal) 发表: 是整合到一起的,因各实验室面积有限,原仪器设备、参数目前没变化,只是所有人员合到一起了,一个法人,像这样的情况算多场所吗?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这就相当于同一机构的同一项目的两个工作间。如果是一家机构购并另一家机构,则完全没有必要在同一城市保留相同的检测/校准项目和能力,除了增加维护成本的投入,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而且还会出现一处正常,另一处不满足要求的尴尬风脸。
原文由 zal(zal) 发表:可能我没讲清楚,原三个实验室合并后,成立了三个检测室,各自还干各自的活,只是实验室地址是同城的
ID:Insp_f232a82c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多场所通常是指同一法人实体,在不同的地域,配置相同的检测设备,开展相同的检测/校准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大可能在同一城市这么设置,因为这么运作的维护成本太高,还应配备两套技术管理人员。对于后期的能力验证、监督评审和复评审,都相当于在本地要操弄两家实验室。